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拟将 2021 年回购方案和 2022 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
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1
年已回购的 335,066 股和 2022 年已回购的 429,642 股,合计 764,708 股进行注销并
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3,184.56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108.0892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3,184.56 万股变
更为 23,108.0892 万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称“公司”)。 公司系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法
公司系北京元六鸿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依 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法整体变更而成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信用代码:911101068022402680。
91110106802240268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84.5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108.0892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的产生及变更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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