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8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宣布会议开始
2、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介绍现场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4、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5、宣读、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2.04 品种及债券期限
2.05 票面利率及确定方式
2.06 发行方式
2.07 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8 增信机制
2.09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2.10 债券挂牌安排
2.11 承销方式
2.12 其他事项
2.13 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的议案》
6、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7、现场股东投票表决,收取表决票
8、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9、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10、统计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宣读《2024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
12、宣布大会结束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以上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予以审议。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8 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四)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拟为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
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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