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8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50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 - 2024/7/3 2024/7/3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451,202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129,442 股,以 266,321,76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 133,160,88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 0.5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
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故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266,451,202 股,扣除不参与分配的公司回购账户中的股份数 129,442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为 266,321,760 股。
根据差异化分红相关计算原则,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66,321,760×0.50)÷266,451,202≈0.4998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4998)÷(1+0)=前收盘价格-0.4998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2 - 2024/7/3 2024/7/3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和股东鲁建国、沈振芳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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