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3
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4-046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通知、专人送达等
方式发出。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明燕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的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