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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8:04:13 股吧网页版
巍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巍
华新材向关联方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盘活资产,加强资金回笼,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增加资产的流动性,拟与吴江伟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公司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舜东花园两处房产转让给吴江伟先生。公司拟按浙江天惠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浙天惠估(2024)CSSS 字第 12031号】)为依据,在评估价 2,007.78 万元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 2,000 万元。
鉴于吴江伟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董事长,本次转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吴江伟先生,身份证号码为 330724197901******。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吴江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担任公司董事长。

吴江伟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房地产权证 房屋建筑面 评估日标的账面价值

房屋坐落 号 房屋用途 积

账面原值 账面净额

杭州湾经济 浙(2017)绍 商服、住

技术开发区 兴市上虞区 宅 / 成 套 6120.21 m2 12,653,513.89 8,513,495.21
东一区舜东 不动产权第 住宅

花园 0035168 号

上述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本次交易定价情况及依据

(一)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浙江天惠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本次估价的价值时点:2024 年 11 月 30 日

3、采用的估价方法

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估价方法通常有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估价方法。估价方法的选择应按照房地产评估的技术规程,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并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及估价目的等,选择适当的估价方法。

估价人员通过分析项目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并研究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及估价人员所掌握的资料,通过实地查勘和调查,结合估价经验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市场比较法进行测算。

4、重要评估假设

(1)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权属证书对估价所依据的估
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予以核实的情况下,假设上述权属、面积、用途等资料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对象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设估价对象是安全的。

(3)估价对象在合法前提下,按其现状用途使用能够产生最高最佳效益,并在未来得以持续。

(4)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平等、自愿、有限制的交易市场。
(5)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不存在无限期或严重影响估价价值的租赁协议。
(6)本报告中的估价结果基于估价对象完整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且其法定用途使用能够在未来合法使用年限内得以持续。

(7)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专业测量,经现场查勘观察,估价对象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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