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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2 17:32:31 股吧网页版
西典新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3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郭亮 程丽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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