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1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9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预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回购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4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含)、
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125 万股至 250 万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 至 1.55%。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 359 号西典新能总部
2、联系部门: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12-66165979
4、邮 编:251000
5、电子邮箱:IR@wdint.com
6、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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