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9 16:52:15 股吧网页版
水发燃气:20241220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
议案》

2.《关于转让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份额暨退出合伙企业的议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
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
会议室

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2.《关于转让东营胜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
退出合伙企业的议案》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七、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工作人员向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