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剑科技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盛剑科技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1011400241084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459814645XR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永盛路2229号2幢2层210室,法定代表人:张伟明。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511.65万元,总股本为12,511.6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9,412.9496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098.7004万股。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本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行业。经营范围为:从事环保技术、节能技术、环保设备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治理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
自动化控制设备、风机、通风设备、通风管道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产品为废气治理系统及设备。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2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二) 合并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5 家,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
明。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 2 家,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之
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固定资产
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
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三(十八)“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附注三(二十一)“无形资产的确认
和计量”和附注三(二十七)“收入确认原则”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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