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李铁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耿文亮先生代为出席投票)。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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