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尚纬股份(603333.SH)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送达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李广胜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百万元。李广胜在二审期间退缴的违法所得100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李广胜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盘面上,截至A股13日收盘,尚纬股份涨停,股价5.53元,总市值34.37亿元。
11月1日,尚纬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两方面违规事项:一是公司公告披露出资2000万元与第三方合伙投资设立安徽峰纬搏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但该2000万元投资款实际流向李广胜相关方,并未用于公告披露的峰纬搏时投资范围内事项,李广胜变相占用公司资金2000万元,公司已收回其中1500万元,尚有资金占用余额500万元;二是公司未准确披露李广胜持股信息及持股变动情况。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尚纬股份、李广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尚纬股份、李广胜、姜向东、盛业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0月15日,尚纬股份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下降2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9.76万元,同比下降37.32%;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8亿元,同比下降2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6.47万元,同比增长221.57%。公司表示,净利润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毛利率同比上升、期间费用同比减少,以及应收账款减少,导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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