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 2024-087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快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的境外融资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 H 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审议通过授
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 H 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4-00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或股东会决议的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相关工作
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
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不确
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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