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安乃达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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