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关于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
之回复意见
XYZH/2024BJAA8F0086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6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对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决议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81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作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精工”)2023 年度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回复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就有关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专项核查意见(续) XYZH/2024BJAA8F0086
目 录
问题 1...... 1
问题 2...... 4
问题 3...... 8
问题 5......11
问题 6...... 13
专项核查意见(续) XYZH/2024BJAA8F0086
一、关于主导开展与公司主业不相关交易或虚假交易
问题 1.
公告称,2024 年 1 月,公司与江苏季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铝边框采购合
同》,合同总金额 3150 万元,并于当日支付预付款 945 万元,至今未交货,预付款正在追回阶段。公司回复称,截至目前,上述预付款项已全部收回。
请公司补充披露:(1)交易对方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2)交易的背景、目的、具体内容、约定交付安排、预付款流向、交易主导人员、合同签订人员、具体决策程序及参与决策人员、预付款收回的具体时间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交易的商业目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在未交货的情况下支付大额预付款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款项实际流向捷登零碳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充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交易对方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与公司第二大股东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相关软件查询江苏季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季晴”)相关信息,该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9 日,注册资本 92,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1709 室。公司通过核查关联方清单以及函询捷登零碳(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登零碳”)的方式确认捷登零碳与江苏季晴的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情况;捷登零碳回函告知其与江苏季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根据公司与江苏季晴的访谈记录,江苏季晴告知其与捷登零碳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业务往来。
二、 交易的背景、目的、具体内容、约定交付安排、预付款流向、交易主导人员、合同签订人员、具体决策程序及参与决策人员、预付款收回的具体时间等,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开展相关交易的商业目的、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在未交货的情况下支付大额预付款是否具有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款项实际流向捷登零碳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资金占用
公司通过访谈相关公司及人员,核查公司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查询相关单据及收付款凭证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新管理团队对公司的情况摸排,发现公司现有产品盈利能力较弱,且呈持续下滑趋势,出现了收入、利润双降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公司夯实原有业务,保证现金流,积极拓展新业务,通过向公司全体员工发布全员销售激励政策以及向合作伙伴寻求产品订单的方式,拓展与传统钣金或金属制造相关的业务,并希望通过业务开拓、产业引进等方式为公司带来新的盈利增长点。
专项核查意见(续) XYZH/2024BJAA8F0086
为拓展公司新能源板块业务,2024 年 1 月份,捷登零碳实控人马伟先生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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