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力聚热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0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596.4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403.5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
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功率超 60,633.05 50,766.90 16,063.16
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2 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目 54,679.78 54,679.78 54,679.78
3 年产 1,000 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28,171.97 28,171.97 12,660.64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
合计 163,484.80 153,618.65 83,403.58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依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后,按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置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投入使用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3,499.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拟投入募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
集资金 入金额 金额
1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功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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