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3391 证券简称:力聚热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 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由 6,825 万元变更为 9,1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825 万股变更为 9,100
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经营范围由:“真空热水机组、A 级锅炉、B 级锅炉、压力容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涉及特种设备需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的应凭许可证件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真空热水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涉及特种设备需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的应凭许可证件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更名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标题: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 标题: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司章程(草案) 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经上海证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于 2023 年 11 月 17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 “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行人民币普通股 22,750,000 股,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100 万
元。
第十九条 公司整体变更时的股本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6,825 万股,由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在浙江 司整体变更时的股本总数为 6,825 万股,力聚热水机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 由公司各发起人以其在浙江力聚热水机有
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份。 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公
司的股份。
第二十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万股,公 第十九条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 9,100 万股,
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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