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聚热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力聚热能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3,226,415.09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2,737,806.3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4,035,778.5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1014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原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 集资金
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年产 500 套大功 60,633.05 50,766.90 16,063.16
率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目
年产 1,500 套超低氮蒸汽锅炉产业化项 54,679.78 54,679.78 54,679.78
目
年产 1,000 套超低氮燃气锅炉产业化项 28,171.97 28,171.97 12,660.64
目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0.00
合计 163,484.80 153,618.65 83,403.5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 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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