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登律师认为,若您在2023年12月9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
中登律师认为,若您在2023年12月9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沐邦高科股票,便符合条件,在2028年7月25日前可起诉挽损。
2026-03-04 16:58:44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2026年2月28日,沐邦高科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认定,沐邦高科存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导致沐邦高科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募集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登律师认为,若您在2023年12月9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7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沐邦高科股票,便符合条件,在2028年7月25日前可起诉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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