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7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一)公示内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三)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榜公示。
(四)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五)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三)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四)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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