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4-056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向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50.59 元/股调整为 348.59 元/股。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故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2020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激励计划,并进行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期权授予。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12 月 3 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2021 年 11 月 8 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股票期权数量,批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其中,因公司于 2021 年 6月 8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董事会同意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07.09 元/股调整为 395.09 元/股。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5 月 20 日,因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0 元(含税),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95.09 元/股调整为 379.09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批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调整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其中,因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0 元(含税),董事会同意
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379.09 元/股调整为 365.09 元/
股。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023 年 5 月 12 日,因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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