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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公司
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马志伟先生、许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王耀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马秀慧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马志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提名许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卢生江先生、陈威如先生、蒋炯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卢生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卢生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陈威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蒋炯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21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2、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结合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非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3、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职务)的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兼任董事职务),结合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管理制度确定其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提出建议,相关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回避。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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