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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7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生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欧普照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卢生江先生,基本信息如下:
卢生江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管理
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1996-2006 年在 TCL 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6-2009 年 2 月在 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
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9 年 3 月-2017 年 12 月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 年 3 月-2018 年 12 月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4 月 17 日至
今担任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卢生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2 栋公司会议室。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详见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载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对《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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