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17:31:46 股吧网页版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52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送达全体监事,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
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的监事胡会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胡会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年8月28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0名激励对象授予595.7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7.7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