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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8 17:29:44 股吧网页版
欧普照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5-004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3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3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4 日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6万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8 人变更为
271 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679.8 万股变更为 653.8 万股。

6、2023 年 11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
8、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期权的原因

(一)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日至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日,共计 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自公司离职,公司将回购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因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而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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