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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17:51:08 股吧网页版
神马电力: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0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 346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399.99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828.31 万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823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 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资金用途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408890100100133892 0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8110501011602546179 0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408890100100133892,截至 2024 年 8 月 27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
于甲方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乙方仅对进入本行监管账户的资金进行监管。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监管账户的预留印鉴由甲方预留其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甲方的预留印鉴由甲方保管;如发生预留印鉴人员变更,甲方应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丙方,并经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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