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4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0.75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1.63 元/股
根据《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12 月 3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1.6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20.7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
11.6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1.59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
日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以 11.6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20.75 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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