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3 17:12:04 股吧网页版
美诺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4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
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诺华”或“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对公司拟对募投项目之一的“高端制剂项目”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并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2020]23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5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不含税)7,302,370.3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697,629.67 元。该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8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 计划达到预定可
资总额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高端制剂项目 459,306,600 392,697,629.67 237,353,036.40 2025 年 7 月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 120,000,000.00 120,013,509.22 不适用

合计 579,306,600 512,697,629.67 357,366,545.62

至今,“高端制剂项目”厂房建筑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项目下一步论证规划。“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原因

由于市场、行业政策的变化,“高端制剂项目”原选定的制剂产品因产品升级迭代较快、集采中标价格偏低、市场竞争激烈且已饱和等因素,已经不适合继续投入建设,公司决定重新论证需投入的具体产品,暂缓实施“高端制剂项目”。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投资建设高端制剂项目。公司已经对制剂产品进行了更为充分和深入的研究,拟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对公司自身的业务规划进行调整,并据此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因目前拟调整建设的新产品管线正处于市场跟踪研究、技术开发摸底及可行性研究充分论证阶段,预计项目需要一段时间方可确定完成可行性论证及具体调整方案。

因项目建设暂缓,已建成的厂房或将闲置一段时间。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

基于上述原因,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以及发展需要,从发展新质生产力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公司目前正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高端制剂项目”新产品项目未建设前,因项目建设暂缓,已建成的厂房将闲置一段时间。为充分使用公司资产,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将“高端制剂项目”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宏观及行业环境及公司发展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大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若未来对“高端制剂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实施变更,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