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有关规定,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征求意见,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发现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明东先生、刘锋先生、李京霖先生、张春晖先生、蔡维锋先生、董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海霞女士、杜少牧先生、雷志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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