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4-05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 月 31 日~2025 年 1 月 30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91.34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2782%
例
累计已回购金额 8,918.867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2.88 元/股~51.8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 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11 月,公司未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13,4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687,715,368 股的比例
为 0.27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1.80 元/股,最低价为 42.88 元/股,已支付的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188,67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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