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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9 15:31:47 股吧网页版
禾丰股份:禾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股份”)控股股东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卫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丁云峰先生、王凤久先生、邵彩梅女士、王仲涛先生(以下简称“五名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鉴于丁云峰先生、王仲涛先生退休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各方一致同意,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丁云峰先生、王仲涛先生退出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先生与王凤久先生、邵彩梅女士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前相关情况

2011年3月2日,五名一致行动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约定:各方在行使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表决时与金卫东先生保持一致,在行使股东职权方面也与金卫东先生采取一致行动。

截至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之日前,金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49,549,498股,占总股本的16.27%;通过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6%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联合丁云峰先生(持
股8.91%)、王凤久先生(持股5.22%)、邵彩梅女士(持股5.41%)、王仲涛先生(持股5.07%)四名股东控制公司24.61%的表决权。金卫东先生合计控制公司46.14%的股份表决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一致行动关系的部分解除情况

2024年9月27日,五名一致行动人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丁云峰先生、王仲涛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先生、王凤久先生、邵彩梅女士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后,金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27%的股份,通过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6%的股份,依据与王凤久先生、邵彩梅女士所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10.63%的股份表决权,金卫东先生合计控制公司32.16%的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两位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要原因为丁云峰先生、王仲涛先生均已退休,不在公司任职且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

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丁云峰、王仲涛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与公司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未在公司领取任何工资、劳务费用,不担任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2、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丁云峰、王仲涛与金卫东及王凤久、邵彩梅解除《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再与金卫东构成一致行动人,丁云峰、王仲涛不再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3、丁云峰、王仲涛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仍应遵守作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和其他相关承诺。

4、除丁云峰、王仲涛外的其他各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仍继续履行《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继续有效,不因丁云峰、王仲涛退出一致行动而终止。

5、本补充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与《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原协议相关条款不再执行。

三、本次一致行动关系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权继续保持稳定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仅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发生变化,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卫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27%的股份,通过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26%的股份,依据与王凤久先生、邵彩梅女士所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10.63%的股份表决权。综上,金卫东先生实际控制公司32.16%的股份表决权。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相对分散,金卫东先生实际控制公司的股份表决权数量远高于其他股东,其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控制地位明确且稳固。2017年至今,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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