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9 15:31:07 股吧网页版
诺力股份:诺力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0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
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相关定义

第二条 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公司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报刊、
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体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第三条 根据舆情内容的敏感程度、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舆情
分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和特别重大舆情:

一般舆情:公司干部员工和社会群众发表的涉及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舆情信息;

重大舆情:具有一定公众关注度,或一定数量的跟帖评论记录,或被社会媒体报道、转发、公众关心的舆情事件。媒体记者要求采访核实的负面情况,即将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的情况。

特别重大舆情:出现在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电视台、报纸、国内门户网站或杂志,被大量转发,或受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负面舆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舆情信息。

第三章 工作原则

第四条 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研判舆情的等级、
报道的准确性、信息的权威性,采取措施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第五条 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

第六条 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
各部门密切配合舆情发布工作,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里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第七条 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公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媒体宣传工作管理制
度,明确责任,归口管理。

第四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
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统一领导公司舆情 管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组织对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的分析、研 判、处置、回应工作。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舆情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负责相关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处置、回应、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 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舆情管理工作;

(三)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以及涉及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
息沟通工作;

(四)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舆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舆情起因、
舆情载体、核查情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
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是舆情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
的舆情监测、研判、上报、处置、和回应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子公司负责人是舆 情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各自职责在分管领域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回复问题材料进 行审核把关。

第五章 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一条 舆情报送

(一) 舆情监测对象包括报刊、杂志、电视、广播、论坛、贴吧、微博、微信、抖
音、上证 E 互动问答、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自媒体等。

(二)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关注实时舆情,获得最新舆情信息,并及时将舆情向上报送;

(三) 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配合监测、收集舆情,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 领导小组办公司负责对舆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确定舆情等级,提出相关决
策建议,并向上汇报。

第十二条 舆情的处置与回应

(一)一般舆情处置与回应

1.舆情事件发生后,承办部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