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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8 17:55:52 股吧网页版
拉芳家化: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日:2024 年 6 月 18 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数量:195.00 万份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审议通过《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
定 2024 年 6 月 18 日为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00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王锦武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并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于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32 人调
整为 2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00.00 万份调整为 195.00 万份,预留
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0.13万份调整为45.13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总量240.13万份保持不变;由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每股 9.85 元调整为每股 9.62 元。同时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8 日
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0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确定首次权益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
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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