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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8 17:55:53 股吧网页版
拉芳家化: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32 人调整为 26 人。

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00.00 万份调整为 195.00 万份,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40.13 万份调整为 45.13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总量 240.13 万份保持不变。

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首次行权价格由每股9.85元调整为每股9.62元。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激励计划(《 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首次授予数量、预留部分的数量及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王锦武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为自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披露了《 监
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
司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 关于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由于 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32 人调整为 26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200.00 万份调整为 195.00 万份,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40.13万份调整为45.13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总量240.13万份保持不变;由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每
股 9.85 元调整为每股 9.62 元。同时确定以 2024 年 6 月 18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
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00 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中伦(《 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调整的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调整原因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原确定的 3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为 5 万股。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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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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