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19:26:58 股吧网页版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相关贸易业务,是全球领先的新材料综合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电子材料、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全生物降解材料三大业务板块。2024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中高端光刻胶产品占比,继续巩固和拓展电子材料业务,同时聚焦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主业,稳健经营,并积极推进全生物降解材料业务,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7,635.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1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1,311.6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35%。

对于汽车/轮胎用特种材料业务,公司将继续夯实核心竞争力,抓住轮胎行业景气度,持续深耕国内轮胎厂需求,同时加大国际市场推进力度;对于电子材料业务,公司将继续依托旗下全资子公司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整合集团内外资源,打造涵盖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试剂、显示面板光刻胶、PI 材料及电子类树脂等各类产品的电子化学品产业化平台,进一步巩固国内领先的市场地位。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科技推动发展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搭建更好的研发环境,为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在电子材料领域,公司重点打造先进工艺制程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研发与量产平台,致力于为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完整的电子材料解决方案,同时积极推进下一代光刻技术的前沿研究,为更高技术节点的开发提供技术储备,靶向解决国内半导体和平板显示产业链关键材料“卡脖子”问题。在汽车/轮胎特种材料业务领域,根据客户的研发需求,定义新产品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路线,开发能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同时,与高校实验室、科研院所形成合作,引入高端技术人员,加强核心技术储备,确保在各业务领域中领先优势。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已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三会一层”运行机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多层级多维度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通过组织培训,传达监管信息等方式,推动“关键少数”人员持续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证券市场知识,不断提升自律和合规意识。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履职支撑,持续提升其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责任意识、责任担当和自律合规意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保障股东权益,积极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积极响应政策倡导,回馈投资者信任,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2023 年度,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52,401,289.98
元(含税)。2024 年半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5 元(含税)。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