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证券代码:603662 证券简称:柯力传感 公告编号:2024-027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华虹科技少数股东部分股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子公司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虹科技”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陈炳添、陈力健12.76%股权
(对应5,425,000股股份),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17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柯力传感”)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500万元,通过福州华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科技”“标的公司”)向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公司协议受让标的公司 5 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标的公司部分股份以及接受表决权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合计控制华虹科技 22,426,325 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华虹科技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7%,从
而取得华虹科技控制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6)。
公司根据与华虹科技签署的《定向发行股份之认购协议》条款和条件使用自有资金 3,000 万元认购华虹科技定向发行的 7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
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上述事项
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登记。
公司根据与华虹科技 5 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3,500万元协议受让标的公司5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标的公司875万股股份。
2024 年 1 月 4 日华虹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本次交易已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完成过户登记。同时,标的公司现
有股东陈春江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6,176,325 股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及不可
撤销地委托给柯力传感。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柯力传感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华虹科技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024 年 2 月 7 日,华虹科技完成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控制
华虹科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7%,华虹科技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对华虹科技的控制力,加强业务协同,提升公司利润和整体实
力,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与华虹科技少数股东陈炳添、陈力健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华虹科技 12.76%股权(对应 5,425,000 股股份),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17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华虹科技股权比例由 38.24%提高至 51%,受托行使标的公司 6,176,325 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14.53%)的表决权,合计控制标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由 52.77%提升至 65.5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无异议函。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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