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64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4)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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