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31 16:28:44 股吧网页版
火炬电子:火炬电子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化学”)、广州
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立亚化学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立亚化学、天极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 3,000 万元、2.25 亿元;

(2)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为火炬电子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立亚新材已实际为火炬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6 亿元;

(3)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雷度”)为火炬电子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1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苏州雷度已实际为火炬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鉴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已到期,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
经营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立亚化学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2)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重新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申请
授信额度人民币 2 亿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立亚新材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2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3)2024 年 5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重新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鲤城区常兴路 112 号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厂 1幢、2 幢的工业房地产、鲤城区江南火炬上埕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1 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4 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22.59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 1.40 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21”、“2024-028”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

1、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仑埔路以北与施厝路以西交叉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劲军

4、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5、经营范围:高性能陶瓷先驱体材料、溶胶凝胶、功能高分子材料、化学陶瓷、特种纤维及高功能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陶瓷粉体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