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以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世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
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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