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1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 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 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同时,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 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按有关规定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30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除前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买入 合计卖出
序号 姓名 核查对象身份 交易期间 (股) (股)
1 薛栋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4月17日 2,900 2,900
2 张小龙 激励对象 2024年7月1日至9月30日 4,900 0
3 王珠珩 激励对象 2024年5月14日至5月27日 6,200 5,000
4 李庆友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5月9日 6,200 5,000
5 马利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8日至8月20日 18,500 10,500
6 杨树祥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8日至8月29日 29,500 29,500
7 郑阳海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9月25日 206,700 206,900
8 杨洪卫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日 0 700
9 马晓刚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6日至9月25日 22,000 37,000
10 谭浩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2日至9月30日 60,500 67,800
11 胡东超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7日至4月22日 1,000 1,000
12 张伟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1日至7月8日 3,500 1,800
13 李金全 激励对象 2024年4月3日 0 14,832
14 王文平 激励对象 2024年6月25日 2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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