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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5 17:03:54 股吧网页版
海天股份:海天股份关于终止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终止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7,000 万元收购亿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投资”)所持有的安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发国际”)100%股权,从而达到控股宜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水务”)的目的。同日,公司与相关方
签订了《股权购买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对
外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24 年 5 月,宜春市市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发展”)
向宜春市袁州区法院申请对安发国际所持宜春水务51%股权进行诉前
财产保全,法院裁定进行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收购安发国际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 年 6 月,宜春发展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我公司、中
国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业”)及安发国际,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我公司与中国水业等各方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收购安发国际有
限公司 100% 股权的进展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终止收购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权购买协议》第 3.3 条约定,如协议签订后的 120 日内,
协议第 3.1 条所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能完全履行或被我公司豁免,则本次收购取消,各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鉴于《股权购买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已经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原协议暂时不具备履行条件,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收购。公司将与中国水业等各方签署取消本次收购的相关文件,同时敦促深圳市海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协议解除后十日内全额返还公司已支付的 5,400
万元。

三、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终止本次收购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平稳。

未来,公司将积极拓宽收并购渠道,坚定不移的抢抓市场投资发
展机会,发掘与公司战略相匹配的优质项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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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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