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重整进展暨部分股权过户、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
批准了《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
计划》”)。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隆鑫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公
司(以下简称“隆鑫系十三家”或“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院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执行期
限六个月(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
根据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等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以下简
称“管理人”)及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已分别与重庆宗申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宗申新智造”)和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
本”)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一》”)和《重整投资
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二》”)约定,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累计已支
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33.46 亿元和 21.15 亿元。同时,重庆五中院已裁定将隆鑫控
股持有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鑫通用”)累计
504,172,175 股股票和 318,709,695 股股票分别过户给宗申新智造和渝富资本。
2024 年 12 月 23 日,管理人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同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即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已将隆鑫控股持
有隆鑫通用累计 504,172,175 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宗申新智造,至此,公司控
股股东已由隆鑫控股变更为宗申新智造,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涂建华先生变更为左
宗申先生;已将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累计 318,709,695 股股票司法划转过户至
渝富资本。
经查询公开信息显示,宗申新智造的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经营摩托车及通用机械
等业务,与公司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新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及新
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作出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尊重并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且在相应期限内解决公司与其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重整事项概述
2022 年 1 月 30 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1)渝 05 破申 665 号-677 号”民事裁
定,裁定受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 年 3 月 16 日,重庆五中院作出
“(2022)渝 05 破 76 号-88 号”民事裁定,裁定对隆鑫系十三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
重整。2022 年 11 月 21 日,重庆五中院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四号”裁定,
批准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隆鑫系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截至 2024 年 8 月,因重整计划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经重整主体申请,重庆五中
院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作出(2022)渝 05 破 76 号之十四民事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
划执行期限六个月(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
2024 年 5 月 21 日,重整主体已向合伙人基金发送了《关于取消重整投资人资格
的告知函》,通知取消合伙人基金重整投资人资格,另行寻找其他投资人。
2024 年 7 月,管理人与宗申新智造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一》,按协议约定,宗
申新智造以支付总金额共计 334,600 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的隆鑫通用504,172,175 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 24.5513%的股份,宗申新智造将成为隆鑫通用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宗申新智造实际控制人左宗申先生将成为隆鑫通用实际控制人。隆鑫系十三家公司、管理人与渝富资本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二》,按协议约定,渝富资本以支付总金额共计 211,500 万元,将取得隆鑫控股持有隆鑫通用318,709,695 股股票,占隆鑫通用总股本 15.52%的股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隆鑫系十三家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已收到宗申新智造
和渝富资本分别支付的全部重整投资款累计 33.46 亿元和 21.15 亿元。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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