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8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常青股份
股票代码:6037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冯香亭、兰翠梅
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南岳路 39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常青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青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 指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冯香亭、兰翠梅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之行为
本报告书 指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冯香亭 兰翠梅
性别 男 女
国籍 中国 中国
身份证号 420303****** 422426******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 湖北省十堰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否 否
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说明
冯香亭、兰翠梅为夫妻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冯香亭、兰翠梅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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