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0 16:44:52 股吧网页版
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1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1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先生于2024年9月30日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锦程三和增富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或“受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易伟华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1,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5.89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中锦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收到易伟华先生通知,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双方于2024年10月1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原合同第3.2条第(2)项约定“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给受让方之日起的12个月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尾款。”,双方同意对原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如下调整“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应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给受让方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尾款。”。

第二条,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继续以原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