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声 明
2023年8月9日,国晟能源与回全福、杨静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杨静持有的上市公司 56,867,2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85%)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价款为442,427,243.90元。
在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国晟能源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08,295,82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85%,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回全福、杨静变更为国晟能源,实际控制人由回全福、杨静变更为吴君、高飞。
天风证券接受国晟能源委托,担任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财务顾问自2023年8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对国晟能源及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通过日常沟通并结合上市公司定期公告及其他临时公告,本财务顾问出具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提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向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的含义如下: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2024 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
结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 指 2023年 8 月 12日至 2024年 9月 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晟能源
《详式权益变动报 指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11 月 9 日,上市公司完
公司、上市公司、 成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名称由“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
国晟科技、乾景园 指 公司”变更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11 月
林 28 日,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由“乾景园林”变更为“国晟科
技”,证券代码“603778”保持不变)
国晟能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杨静持有的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56,867,2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8.85%)股份,协议转让
完成后,国晟能源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08,295,827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85%)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国晟能源与回全福、杨静签署的《关于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
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财务顾问、财务 指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顾问
元、万元、亿元 指 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过户安排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晟能源持有上市公司51,428,57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
2023年8月9日,国晟能源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相关事项。
2023年8月9日,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