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29 17:47:22 股吧网页版
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30



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新能源锂电行业外部经营环境等发生了显著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公司近期股票价格接近或低于 2021 年、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计划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 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 2021 年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公司终止 2021 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77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4,104,828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56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978,612 股,回购价格为28.72 元/股;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涉及 18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 1,019,564 股,回购价格为 40.98 元/股;预留第二次授予部分涉及 26 名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06,652 股,回购价格为 44.24 元/

华友钴业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

公司终止 2022 年激励计划后,涉及的 1,318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中两人

同时获授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030,52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 96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5,412,120 股,回购价格为 32.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3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618,400股,回购价格为 31.41 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708,341,891 股减少至 1,697,206,543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1,708,341,891 元减少至 1,697,206,543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经济开发区二期梧振东路79 号华友钴业证券管理部

2.申报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 9:00-17:00

3.联系人:李瑞、戚佳能

4.联系电话: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