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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8:01:33 股吧网页版
华友钴业:华友钴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条 下列行为不视为本章程第 第三十三条 下列行为不视为本章程第
三十一条禁止的行为: 三十一条禁止的行为:

······ ······

(六)公司为职工持股计划提供款项(但 (六)公司为职工持股计划提供款项(但
是不应当导致公司的净资产减少,或者即使构 是不应当导致公司的净资产减少,或者即使构 成了减少,但该项财务资助是从公司的可分配 成了减少,但该项财务资助是从公司的可分配 利润中支出的;并且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情 利润中支出的;并且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情

形下,不得为职工持股计划提供款项)。 形下,不得为职工持股计划提供款项);

(七)为公司利益,经股东大会决议,或
者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
司可以为他人购买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
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
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第四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 ······

(八)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八)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 (九)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
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
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
计账簿、会计凭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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