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08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4-107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号)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或“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公开发行了7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616.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5,38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号),确认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2日到账。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将“年处理15,000吨电池绿色高值化综合循环建设项目”“年处理12,000吨电池黑粉高值化绿色循环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56,318.6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
近日,公司和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63010078801200008218,截止 2024 年 11 月 6 日,专户余额为零元。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主体
甲方: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广西华友新材料有限公司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6318.69万元。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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