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友钴业”、“发行人”或“公司”)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友钴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公司拟使用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日公开发行了 76,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60,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55,383.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 月 2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7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3、根据《华友钴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集说明书》及 2023年 9 月、2024年
10 月分别披露的《华友钴业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1、2024-09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
资金额
1 年产 5 万吨高镍型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10万 630,785.00 289,000.00
吨三元前驱体材料一体化项目
2 年产 5 万吨(镍金属量)电池级硫酸镍项目注 144,072.00 114,681.31
3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142,771.00 100,000.00
项目
4 粗制氢氧化镍钴原料制备高纯电镍建设项目 155,848.07 56,318.69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1,273,476.07 760,000.00
注: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0,010.00 万美元,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 7.2:1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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