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监事:
孔琦 周凌 吴春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