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 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因相关决议已超过有效期,现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三、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相关决议已超过有效期。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方案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1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因相关决议已超过有效期,上述方案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关于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